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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2018年度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申報一次性獎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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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2018年度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申報一次性獎勵的公告
根據《吉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吉財稅[2016]726號)、《關于吉林市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若干規定》(吉市殘聯發[2015]4號)和《關于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給予獎勵的辦法》(吉市殘字[2017]7號),現對超比例安排殘疾就業的單位申報一次性獎勵的相關事宜進行公告如下:
一、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不含集中使用殘疾人單位)履行按比例安排
殘疾人義務,經市殘疾人服務中心認定超過規定比例(1.6%)并超額安排殘疾人就業1人以上的單位;
對應安排殘疾人不足1人而積極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的小型民營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滿1年的,經市殘疾人服務中心認定的單位。
二、申請補貼獎勵單位須提供的材料
文件、申報材料及表格在吉林市殘疾人聯合會官網下載。網址:www.jlscl.org.cn
三、補貼獎勵的申報時間
申報獎勵的單位應于公告之日起至9月15日內,到吉林市殘疾人服務中心申請本單位(以市殘疾人服務中心認定的2018年度的情況為準)申報。逾期不報的,可在下年度進行申報。
聯系人:吉林市殘疾人服務中心安置科 程金龍
聯系電話:624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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